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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持續發展目標 1

目標 1:消除貧困
消除各地一切形式的貧困:可持續管理的環境是社會經濟發展和減貧的先決條件。自然環境提供生態系統產品和服務,可提供收入、支持創造就業、減輕貧困、促進安全網並減少不平等。
氣候變化和遭受自然災害可能會破壞消除貧困的努力。世界上大部分最貧窮和最脆弱的公民生活在易受災害影響的國家,而且他們的人數還在不斷增加。這些群體受到衝擊和緊張局勢的影響不成比例。隨著氣溫升高,影響生活和生計的氣候相關災害的可能性和嚴重性增加,阻礙了發展努力,並逆轉了在減貧方面取得的進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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